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1983年设立教研室以来,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本文将从历史沿革、学科建设、师资力量、教学特色、人才培养等方面,揭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展现其作为培养未来法律精英摇篮的魅力。

一、历史沿革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始于1983年设立的法学教研室,1995年成立法学系,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自成立以来,法学专业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己任,为我国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优秀法律人才。

二、学科建设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形成了法律经济学博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及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2017年,法学学科获批天津市高校第五期重点(培育)学科,‘一带一路’倡议下涉外法学”获批天津市一流学科特色学科群”项目。

三、师资力量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7名,占教师总数的45%。博士和在读博士21名,占教师总人数的55%;具有国外留学、研修经历的教师10名,约占教师总人数的26%。教师团队在金融证券法、公司企业法、国际税法、诉讼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

四、教学特色

  1. 学科交叉融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立足财经特色,充分挖掘与财经优势学科交叉融合的潜能,在学科交叉中蓄势赋能,成就卓越。

  2. 实践教学:法学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开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课程,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国际化教育: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实习的机会。

五、人才培养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等领域,其中从事金融法工作的毕业生人数约占50%。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出国深造等。

六、结语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作为培养未来法律精英的摇篮,以其深厚的学科底蕴、优秀的师资力量、鲜明的教学特色和丰硕的育人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将继续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