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经济为本,法治为魂”的院训,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本文将深入解析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学科优势、人才培养以及未来法治之路。

一、历史沿革与办学特色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大学以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在国立上海商学院期间,法学院便已设置民法、公司法、银行法等课程,形成了法商(经)融合的教育传统。1987年,经济法专业设立,并于同年招收本科生;1991年,经济法学系成立;199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学院分为经济法、国际金融法、法律金融学三个方向,秉持“中国立场、国际视野、法经融合”的原则,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全面掌握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卓越法律专业人才。

二、学科优势与师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等多项荣誉。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9名,其中专任教师54人,教授17名、副教授12名、讲师25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52人,占总数的96%,其中具有海外学位者21名。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其中不乏全国性法学社团负责人、中央政府及组织的法律顾问及仲裁委员等。此外,学院还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家、法官、检察官等担任客座教授,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实践机会。

三、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设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施通识教育、学院共同课、专业课、个性化培养课程和第二课堂的学习。在课程设置上,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设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基础课程,同时开设了国际贸易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等实务课程。

学院还设有英美法证书班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此外,学院还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实习和就业机会。

四、未来法治之路

面对未来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秉承“经济为本,法治为魂”的院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法治人才。

  1. 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
  2.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治人才。
  3. 深化产学研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就业机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4. 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为我国法治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成为法学精英的摇篮。